[江流有声校友事迹系列报道]悼念邹碧华校友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从事法官工作二十余年,邹碧华始终保持着对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的态度,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他是一名学者型法官,在工作期间一如既往的勤于学习、思考,笔耕不辍。他参与了物权法立法讨论,多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多次承担最高法院全国重点调研课题,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特别奖,十多次获得全国或市级调研奖项。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并主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少年法庭的创设与探索》《要件审判九步法》《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其中,经过他多年的积累、归纳与总结撰写而成《要件审判九步法》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
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担任上海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他亲自主导开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让所有的来信来访从纸质化变成网络化;改革了执行流程机制,使得长宁法院执行绩效跃居全市法院前列,执行投诉率比改革前下降了76%;开发管理台账信息系统,重点解决了中层干部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和执行力的问题;建立非审判岗位绩效考核信息化系统,弥补了非审判工作领域的管理空白;推进晋级晋职科学化,在晋升条件中加大工作实绩的权重,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了舞台。他还将案件大数据、案件权重测算法与工作量可视化展示等方法与手段运用到了司法改革之中,并被人称为“法律系统最优秀的产品经理”。
他始终致力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他认为,要构建律师与法官的法律共同体,首先要从法官做起,法官应该要用包容、超越、谦和、关怀的态度对待律师。他在担任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时,曾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界意见,并制订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明确规定了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应以适当方式表明态度并说明理由,同时要求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就在他逝世前一天,由他主导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刚刚上线运行,他在转发这条消息的同时也留下他朋友圈里的最后一句话:“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2014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从法院的书记员到司法改革的设计者、践行者,邹碧华将其短暂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系统。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的进取担当与构筑良性法律共同体的不懈努力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bat365在线平台将于近期设立邹碧华基金,纪念邹碧华校友在司法岗位上的突出贡献,也号召bat365在线平台师生向奋斗在司法部门一线的校友学习,并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贡献力量。在邹碧华校友的感召下,相信北大法律人将更加坚定法治理想与信念,积极投身司法战线,在中国的法治道路上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