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老师是我在北大读硕士时的行政法老师,他一头银发几十年不变,总觉得他身体很好,应该可以长命百岁。2月12日获知罗老师逝世,感到吃惊、伤心和难过!逝者已逝,无法挽回,最好的纪念应该是活着的人们好好活着,传承逝者的精神,世代相传!罗老师担任过要职,做过高官,但他非常看重其老师身份,始终保持教师本色。我听他几次讲过,不管到哪里,都要保留北大老师的身份。罗老师有许多精神财富值得学习传承,据我所接触的罗老师,我觉得他的为师之道最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一要学习罗老师关爱学生的师徒之道。如何对待学生,这是做老师的第一要义。罗老师非常关爱学生,其许多弟子都有讲述。我也讲2个我亲身经历的例子:(1)30年前,即1988年下半年,我在东北吉林大学法律系读大四,很喜欢那些年刚刚兴起、强调控权的行政法学,想报考北大行政法研究生,故冒昧斗胆给罗老师写了一封信,罗老师在百忙中叫其弟子给我回信了,说罗老师欢迎我报考。我很感动,但由于我外语差,89年考研未能成功。到法院工作2年后,91年才考取北大。虽然我的指导老师是姜明安老师,但罗老师对我们同样很关心。(2)1994年6月我们硕士毕业时,请罗老师、姜老师、湛老师等老师在勺园吃饭,感谢三年来老师的教诲,但在结帐时,罗老师说你们还没有工作,经济有困难,还是由他来买单,最后是罗老师买的单。现在我也是一位研究生导师,坚持不要在校学生请吃饭,而是在每年研究生入学时和毕业时各请学生吃饭一次,正是受罗老师还有姜老师的影响。
二要学习罗老师讨论启发的教学之道。教学是老师的最基本职责,而要讲好课是一件不易之事。罗老师对教学认真负责,一直坚持给研究生授课,而且其教学有一个特点,即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的教学法。我们读研时,《行政法总论》这门课是罗老师讲授的。印象中,是由于1991年下半年罗老师出国访问,我们1991级行政法研究生(那年我们还是宪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次年北大才正式设有行政法专业)是与1992级沈岿他们那届一起在1992年下半年上课的,七、八个学生,罗老师组织我们开展专题讨论,并要求我们要敢于质疑权威观点,让我们耳目一新,收获很大,印象深刻。现在我给研究生开设的《比较宪法》课程,采用的是研讨经典教学法,正是受罗老师等老师的教学法的启发,总结发展而成的。
三要学习罗老师创新宽容的科研之道。在高校做老师离不开科研。罗老师做科研很有特色,那就是——不断创新、学术宽容、教研相长。(1)罗老师的学术思想不保守,不因官位的提升、年龄的增长而封闭思想,他一直在探索、一直在创新、一直处在学术最前沿,他是活到老、学到老、研究到老、创新到老的典范!他1992年提出行政法平衡论时,已经58岁,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他2005年倡导软法时,已经71岁,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2)罗老师学术思想开放,胸襟广阔,宽容大度,他从不因别人的思想不同或与官方说法不完全一致或反对他自己的观点而批评、刁难、打压别人。1994年6月我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论文题目是《审判独立与行政诉讼》(指导老师是姜明安老师),“审判独立”在当时乃至现在都有些敏感,罗老师是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时他笑着讲,如果是别的老师来主持,你的论文可能通不过。在罗老师的包容和爱护下,我的硕士学位论文顺利通过。(3)现在各高校科研至上,许多老师只重科研而忽视教学,教学成为良心活,不能处理好科研与教学的关系。罗老师的科研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教研相长,科研与教学相结合,他许多科研成果的选题和灵感都来源于教学,并在课堂里讨论,而后科研成果又回到课堂,服务于教学。1992年10月他与博硕士生合作提出行政法“平衡论”时的论文初稿,就曾让我们在课堂上讨论过(当时的论文题目是《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石——平衡论》,而在《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发表时的论文题目为《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
四要学习罗老师言传身教的育人之道。在高校,许多老师都在指导硕士生、博士生,培养学生。如何培育研究生是做好老师的一大学问。罗老师教书育人,培养学生,不但重视言传,更重视身教。他教学认真,坚持上课;他追求学术,不断创新;他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他关爱学生,引导提携;他常骑自行车,从不摆架子;他平易近人,慈祥可亲;他思想开放,坚守“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北大传统;他乐观豁达,坚信法治人权、权利与权力的平衡。罗老师言行一致,身教胜于言传,他是一位受人尊敬、令人敬佩的好老师,可亲可敬的好导师!
最后,祝愿并相信罗老师的为师之道、学术思想、精神财富将世代相传并发扬光大!罗老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注:上官丕亮系1991级北大宪法学专业行政法方向硕士研究生,现为苏州大学王健bat365在线平台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授
发言于2018年2月24日bat365在线平台罗豪才教授追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