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题目】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实务
【主讲法官】
李晓明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峪口法庭庭长
【直播时间】
2020年11月1日(周日)14:00
【课程大纲】
一、交通事故事实查明及责任认定
1.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定位
2. 交管部门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情形下事故责任的认定
对“参照”处理机动车道路以外事故的理解
二、当事人的确定【核心的部分】
1. 原告主体的确定
2. 赔偿义务人的确定
3. 保险公司的查明和诉讼地位
三、 损害赔偿项目
1. 护理费
2. 死亡、伤残赔偿金
3. 精神损害抚慰金
4. 车辆贬值损失
5. 出租车司机要求赔偿“车份”
四、几个具体的实务操作问题